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发改委、科技厅、市监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15个单位携手,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的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起联合监管机制。
这一联合监管的对象包括个人因知识产权侵犯罪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判处15万元以上罚金、单位犯罪中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
据介绍,为打破信息壁垒,各单位共同建设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智能一体化平台,由广东高院每季度集结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信息发布在该平台上,包括犯罪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裁判文书等。基于这一信息,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加强监管,广东省发改委将失信主体信息纳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并将相关失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报告。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失信主体,将被限制参与各类表彰奖励,不得申请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项目,且信用惩戒和监管实施3年,期满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