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著作权)包含的权利体系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具体权利构成如下:
发表权
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包括选择发表时间、方式和范围。作者有权以本名、化名或不署名方式发表作品。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可要求他人在使用作品时正确标示作者信息。
修改权
自行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包括对已发表作品的实质性修订。
保护作品完整权
禁止他人歪曲、篡改作品,维护作品表达形式和内容的完整性。
复制权
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发行权
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
出租权
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影视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特定类型作品。
展览权
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
表演权
公开表演作品(如音乐、戏剧),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表演。
放映权
通过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影视等作品。
广播权
以无线、有线方式或转播手段向公众传播作品。
信息网络传播权
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取。
摄制权
将作品拍摄成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作品。
改编权
改变作品形式或用途,创作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如小说改编剧本)。
翻译权
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
汇编权
将作品或作品片段通过选择、编排形成新作品(如文集、数据库)。
其他权利
包括获得报酬权、追续权(艺术品转售提成)等衍生权利。
人身权不可转让且永久保护(除发表权外)
财产权可全部/部分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权利行使不得违反法律及公共利益
文章由:圆保知识产权 www.yuanbaoip.com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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